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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表时间:2017-08-23 22:53 作者:admin 点击:

 

发布日期:2017-06-11 来源: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官网 作者:远程教育 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现将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各管理中心、校外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现将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1、严审招生资格。只有各省市正式审批备案的学习中心才具有招生宣传资格,正在申报、审批过程中的学习中心一律不得以郑州大学校外学习中心的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已具有招生资格的校外学习中心,为方便学生,如在限定的范围内增设招生报名点,必须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郑州大学名义进行招生宣传。
2、严限招生范围。严禁校外学习中心进行跨省招生宣传;严禁以网络教育的名义招收各种形式的、各层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3、严惩违规招生宣传行为。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由我院统一印制和发放。 各校外学习中心原则上不得自行发布招生宣传,若确需发布招生宣传的,须根据学院的指导性招生简章设计与印制当地的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各校外学习中心自行印制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经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备案后才可公布。自行印制的宣传材料不得有与学院招生简章内容不符的宣传与承诺,若有违规,后果自负,学院也将根据情况,对违规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警告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或终止合作办学资格。
4、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做好招生平台新生信息录入工作,第一,按照程序完成报名资格及证件审验和学生信息核对工作;第二,让学生对自己的信息进行确认;第三,学院将对学生联系电话进行查验,对学生电话打不通者不予审核和录取;第四,招生人员必须将考生报名确认单,毕业文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要求的补充证明材料等有关资料存档。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将相关免试材料一并留存。
5、严格执行入学考试机考制度。必须按照学院要求,规范组织非免试学生入学考试机考工作,在入学考试机考过程中杜绝替考、代考现象。
6、严格执行学院收费制度。严禁收取报名费和预交学费。严格按照学院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禁止收取学院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禁止恶意降低学费或者变相降低收费标准。所有通过审核并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按照我院规定交费方式(A. 学生本人通过我院支撑平台网上在线缴费;B. 学生本人到所属学习中心POS机刷卡缴费)交齐学费,过期不再电子注册学籍。
请各管理中心、校外学习中心严格按照我院要求做好2017年秋季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录取、交费和新生报到等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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